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招商银行信用卡的支持,因我行与部分区域联名卡合作方协议即将到期,经与合作方沟通确认,将于2015年2月15日起停止该批信用卡的申请受理。现有卡片在有效期到期之前仍可正常使用。
卡片到期后,我行将根据您的持卡情况为您核发相应品牌标准信用卡,以便于您继续享受我行为您提供的五星级用卡服务和精彩刷卡体验。届时您的积分将继续保留,特此告知。
需停卡转卡的卡片如下:
1 |
昆明金鹰购物中心联名信用卡 |
2 |
华宇集团联名信用卡普卡 |
3 |
华宇集团联名信用卡金卡 |
4 |
湖北联通联名卡 |
5 |
武汉大洋普卡 |
6 |
广州绿茵阁联名信用卡 |
7 |
成都三和汽车联名信用卡 |
8 |
成都三和汽车联名信用卡 |
9 |
金陵酒店联名金卡 |
10 |
国芳百盛联名卡普卡 |
11 |
国芳百盛联名卡金卡 |
12 |
南京东方商城普卡 |
13 |
南京东方商城金卡 |
14 |
辰野名品普卡 |
15 |
青岛巴黎春天普卡 |
16 |
青岛巴黎春天金卡 |
17 |
福州大洋百货普卡 |
18 |
福州大洋百货金卡 |
19 |
南京大洋百货普卡 |
20 |
南京大洋百货金卡 |
21 |
武汉广场普卡 |
22 |
武汉广场金卡 |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温馨提示:
1、为确保客户的申请权益,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对2015年3月15日(含)前收到的申请材料(以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正式建立该材料的收件档案日期为准),仍将正常进行审核受理。
2、若您已持有与核发卡片相同的、有效流通的招商银行标准信用卡,则您的区域联名信用卡到期后,将不再核发新卡。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