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预借现金条款及细则

  如招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或“您”)申请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一经在本界面上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招商银行信用卡预借现金条款及细则(以下简称“本协议”),即表示持卡人已阅读、理解并有效签署本协议,并同意完全接受本协议的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在确认充分了解后慎重决定是否同意本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相关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您有权要求本行信用卡中心对本协议进行解释和说明,具体的咨询渠道:招商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400-820-5555

第一条 声明事项

1. 预借现金是信用卡基本功能之一,该功能为持卡人提供小额现金借款。

2. 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持卡人可通过掌上生活APP、ATM等渠道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办理预借现金业务。

3. 预借现金款项仅可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企业经营、生产经营、偿还信用卡、偿还贷款或债务、购买保险、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货、朝朝盈、朝朝宝等理财或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等非消费领域,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预借现金款项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4. 您保证所提供的银行卡卡号等信息真实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

5. 您确认:本行已就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向您本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6. 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过程中,本行办理渠道上显示的内容、本协议内容、本行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短信、电话、微信等)等均是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的所有规则。

7. 您声明: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否则,您应立即终止申请或停止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

8. 您承诺:您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等。您利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从事违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等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9. 您知晓并同意: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通过互联网网络实现,本行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提供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您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交易资金无法正常入账,交易结果以本行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10.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400-820-5555咨询。

 

第二条 申请

1. 预借现金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境内银联线路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日每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境内银联线路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以及现金充值业务,每日每卡累计金额以实时测评显示为准;境外办理预借现金业务,每日每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元,持卡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元

2. 持卡人申请预借现金审核通过后,款项将实时或延时向本人账户转账,到账时效以办理渠道实时展示、办理结果通知信息为准

3. 如果因持卡人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借记卡账户信息有误、提供的借记卡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而导致款项划拨失败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入持卡人提供的账户、转入他人账户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4.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保管好您的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密码、短信验证码以及借记卡卡号、密码等卡片信息和个人信息。因持卡人个人信息、卡片信息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5. 您知悉并同意,若您选择的收款账户中包含本行Ⅱ类银行账户或本行Ⅲ类银行账户,则本行将在处理您的预借现金请求时自动将您提供的本行Ⅱ类银行账户或本行Ⅲ类银行账户与您的信用卡账户绑定。绑定后,本行Ⅱ类银行账户和本行Ⅲ类银行账户的账户余额限额、本行Ⅱ类银行账户和本行Ⅲ类银行账户与所绑定信用卡账户之间的资金转入及转出限额等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绑定后,若您通过本行提供的自助渠道或通过本行客服解除了您的信用卡账户与本行Ⅱ类银行账户和本行Ⅲ类银行账户之间的绑定关系,则本行后续将不再进行上述自动绑定处理;解绑后,本行Ⅱ类银行账户和本行Ⅲ类银行账户的账户余额限额、本行Ⅱ类银行账户和本行Ⅲ类银行账户与您的信用卡账户之间的资金转入及转出限额等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您需要重新绑定,可通过本行提供的自助渠道或通过本行客服重新绑定。您知悉并同意《银行卡账户验证授权》(具体详见附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6. 您知悉并同意,本行将因风险控制等因素采取必要的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取消您的预借现金交易等

 

第三条 收费及还款

1. 持卡人申请预借现金成功后需支付手续费和透支利息不收取跨行手续费,预借现金的本金、手续费及利息不可申请分期还款

2.境内人民币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1%,最低收费每笔10元人民币,最高收费每笔300元人民币;境外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预借现金金额的3%,最低收费每笔3美元或30元人民币【百夫长黑金卡、百夫长黑金卡(2012版)、百夫长白金卡最低收取RMB30元/笔或USD5元/笔】,最高收费每笔50美元或300元人民币。

3.本行信用卡中心将评估并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及用卡记录调整持卡人的名下信用卡账户的透支利率及最低还款额比例。除本行信用卡中心和持卡人另有约定的情况外,持卡人名下信用卡账户的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对应的年化利率为18.25%(计算公式:年化利率=日利率*365,该年化利率采用单利计算,受大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况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若本行信用卡中心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透支利率进行调整,需通过网站公告、掌上生活、官方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有权在新透支利率标准生效日前向本行信用卡中心提出办理销户申请。

4. 若持卡人在还款前整户注销信用卡,则已成功办理的预借现金业务中尚未偿还的预借现金本金及利息须提前一次性清偿。

5. 为落实监管规定,持卡人当期预借现金本金、手续费、利息全额计入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往期预借现金本金、手续费、利息的未还部分按百分之五计入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行信用卡中心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持卡人存在以积分套利为主要目的的行为;持卡人在积分累积或兑换中存在任何虚假交易、舞弊、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持卡人存在出卖银行卡等行为时;持卡人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或涉及违反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或者国家发布的可适用的制裁项目时;持卡人在招商银行开立的账户交易异常,且本行无法评估持卡人涉税、制裁等洗钱风险或经评估超过本行风险管理能力时;持卡人存在将信用卡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或涉嫌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形时;持卡人存在非法或未经本行授权的渠道申请信用卡等行为时;信用卡因被取消、管制、终止、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持卡人未依约还款;持卡人资信状况经本行信用卡中心评估存在异常;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持卡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本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或违反了本行信用卡中心的相关规定等)确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预借现金业务时,持卡人的全部欠款金额视为到期,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剩余未还预借现金本金及相应利息,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2.持卡人须保留预借现金款项的相关消费凭证,本行拥有调阅消费凭证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

1. 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协议。

2. 本协议未尽事项依据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3. 本行信用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掌上生活公告、报刊公告或语音电话通知等)持卡人下述变更事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变更,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预借现金业务并按照规定提前一次性偿还预借现金业务项下的全部欠款金额,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4. 招商银行信用卡投诉电话为400-820-5555转7。 


附件:银行卡账户验证授权

一、为了办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收集并使用您的必要信息,包括证件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您的银行卡信息(包括卡号、预留手机号)。收集信息渠道包含掌上生活App、招商银行APP、招商银行信用卡线上申请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渠道 https://cc.cmbchina.com/ 办卡)、招商银行官方电话95555

二、基于为您办理前述业务的需求,您同意并自愿授权“招商银行”将您以上个人信息上送至人民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网联清算有限公司、银行卡开户机构进行身份校验和签约。个人信息传输将遵照上述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的规范加密传输。

三、您可通过本行官方电话95555或上述机构官方电话、网站、APP进一步了解您行使个人信息权益的方式和程序等个人信息处理相关内容。

四、如您不满十四周岁,为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目前暂时无法为您提供银联账户验证服务

五、“招商银行”会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维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六、因银行卡账户验证产生的争议和纠纷,您同意采取本协议所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

七、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内容,并知悉您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可以行使的权利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