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ANA卡会员服务费收取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招商银行信用卡的厚爱,由于与ANA全日空的合作已终止,从2018年1月9日(含)起,我行将停止“招商银行ANA CARD全日空信用卡”(以下简称ANA卡)的使用和相关服务。(上述内容我行已于2016年7月公告)

  从2017年1月1日起,ANA卡会员服务费将按照会员费发生日至2017年11月30日所剩月数收取(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8日期间的会员服务费将为您减免)。

  具体规则如下:
  根据我行ANA卡会员服务费收取规则,主卡会员服务费为人民币650元/年,按照一年12个月进行计算,每月应收的金额为人民币54.17元,剩余应收总金额为54.17乘以剩余使用的月数;附属卡会员服务费为人民币325元/年,按照一年12个月进行计算,每月应收的金额为人民币27.09元,剩余应收总金额为27.09乘以剩余使用的月数。

  以主卡为例:若您的ANA主卡会员费周期为每年6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会员费收取至2017年11月30日,即剩余可使用的月数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共计6个月,应收取的会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325.02元(54.17元×6个月=325.02元)。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2016年11月17日